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通告>>正文

医学检验系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与分级中本科教学工作量认定办法(试行)
2014-11-25 11:34  

根据中南大学《关于2014年度职称申报和岗位晋级工作中对本科教学工作要求的补充规定和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中南大学《关于进一步推进本科教学改革工作的通知》(中大教字[2012]50号)要求,结合医学检验系实际情况,对职称申报和岗位晋级工作中本科教学工作量制定以下认定办法:    

一、教授、副教授给本科生授课制度

1.教师为本科生授课是教师的重要职责,教授、副教授要把人才培养和给本科生授课作为自己工作的第一要务。    

2、在职教授、副教授,除获准进行学术访问和学术休假之外,每年都必须给本科生进行课堂教学,并达到规定的学时数。    

二、高职称教师人均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规定:

1、教学科研岗副教授晋升教授,年均完成本科课堂教学学时数必须达到医学检验系高职称教师年人均完成本科课堂教学学时数,同时教学质量必须达到相应职称要求,教学质量考核达到良好以上。    

2、教授、副教授晋级时完成本科课堂教学年均学时数必须达到医学检验系高职称教师年人均完成本科课堂教学学时数标准的70%,同时教学质量必须达到相应级别要求,教学质量考核达到良好以上。    

3、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副教授将转为其他岗位。    

三、讲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要求:

1、新进青年教师不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    

2、讲师晋升副教授,讲师必须完成以下环节:    

必须担任教研室教学秘书和实验总负责各1年,期间无教学事故发生;必须担任班导师1年,积极参加本科生课外研学活动;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达到相应职称要求,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3、讲师岗位晋级要求:    

任职期间无教学事故发生;必须担任班导师1年,积极参加本科生课外研学活动;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达到相应级别要求,教学质量考核合格。    

四、其它规定:

因出国进修访问、学术休假等特殊原因,在当年无法完成规定本科教学任务的教授、副教授,须事先由本人向医学检验系提出书面申请,经医学检验系审核签字后报本科生院备案。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医学检验系    

2014年11月19日    

上一条:关于进行教学检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4年优秀班导师和优秀班导师标兵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闭窗口

Copyght 2014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医学检验系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