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通告>>正文

2024级医学四年类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2024-06-21 08:43 龚道科  医学检验系办公室

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大类内专业分流指导意见(试行)》(中大教字﹝2018﹞59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提交2024级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湘雅药学院、湘雅医学院共同协商,制定医学四年类大类内专业分流实施细则。

一、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张政

副组长:徐克前、唐媛、张文玲、袁玉

成 员:相关学院教学干事、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若干名

二、专业分流相关数据

大类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上限上浮比例

备注

所属学院

医学四年类

医学检验技术

10%


湘雅医学院

药学

10%


湘雅药学院

三、专业分流细则

1.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参与大类专业分流。

2.按照“自由申请”的原则,学生根据自己的学科兴趣申请志愿,并对大类内2个分流专业(医学检验技术、药学)明确排序。未按要求填写专业的学生应服从工作小组的安排与调剂。

3.按照“遵循志愿、成绩优先”的原则实行专业分流。即以第一学期所有教学环节(含全校性选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排序。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及成绩排序确认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直接确定专业;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分流上限人数时,根据成绩排序(在加权平均成绩同分情况下按照高等数学C2、医用物理学、基础化学A三门课程总成绩排序)录满到上限。第一轮未确认专业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确定,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

4.学生专业一经分流,原则上不再更改;进入专业后其学费、学制、培养方案等均按分流后专业执行。

四、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医学四年类专业分流工作从大一第二个学期四月份开始(具体时间以本科生院的通知为准),具体步骤如下:

1.专业分流前,组织大类内各专业对学生(不包含已按专业录取的学生)进行专业介绍。

2.学生根据自己的志趣意向,填写专业分流申请表。

3.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对学生申报情况进行考评。

4.分流结果经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审核后,在湘雅药学院、湘雅医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天,无异议后报本科生院备案。

5.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所在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书面反映,由大类工作小组负责答复。

五、其他

本实施细则由医学四年类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经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协商解决。本工作小组成员如因工作变动,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不再另行下文。

湘雅药学院

湘雅医学院

2024年5月24

上一条:2023级医学检验技术专业本科生转出学生名单公示
下一条: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工作细则
关闭窗口

Copyght 2014 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 医学检验系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