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中南大学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实施细则》(中大教字〔2011〕143号)和《中南大学本科生自由探索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大教字〔2013〕38号)文件精神,为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按照“教师引导,项目驱动,兴趣使然,自由发展,能力提升”的原则,鼓励开展跨学科、跨院系、跨年级合作项目,各学院要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二、项目类型
项目类型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自由探索计划项目,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含国家级和校级项目,分理工类、文科类和医科类三类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实物设计制作、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含国家级和校级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开展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为国家级项目,是学生团队(包括本科生和研究生,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科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本科生自由探索计划项目含国家级和校级项目,限于数学类、物理类、化学类、医学(含生物)类和信息类领域的基础研究。分为新申报项目和滚动项目两大类。新申报项目是指初次申报本科生自由探索计划项目;滚动项目是指已获得自由探索计划立项资助项目的后续研究项目。
3.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含国家级和校级项目,分理工类、文科类和医科类三类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三、项目数量
1.国家级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40项(含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自由探索计划项目200项,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27项。
2.校级项目:实际立项项目数将根据申报项目的数量、质量和资助经费的额度等情况确定,校级项目分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
四、申报要求
1.面向全日制非毕业年级在读本科生申报,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或参加一个项目。
2.初次申报项目可同时申报同一类型的国家级和校级项目,先评选国家级项目,后评选校级项目。
3.每位指导老师当年指导申报项目不超过两个。
4.创业训练项目须由学生公司或工作室申报;创业实践项目原则上由已注册公司的学生团队申报。鼓励有创业教育培训和实训经历(如:SYB、GYB和创业实训指导课等)的学生参与申报创业类项目,以便使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更好地获得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扶持。
5.团队人数最多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可适当增加成员)、指导教师人数不超过2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项目团队要分工明确、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项目管理学院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
6.同等条件下,已立项校级项目优先,跨学科、跨院系或跨年级合作项目优先。
7.学生申报项目参与度及立项项目数是学校对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请各二级学院广泛发动、鼓励和指导对创新创业兴趣浓厚的大学生组成项目团队参加项目申报。
五、项目经费
1.国家级项目由上级财政资助,每个资助金额分别是:文科类项目0.8万元,理工类、医科类项目1万元,创业训练项目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5万元。
2.校级资助经费项目由学校给予每项1-3千元的资助金额。
3.各学院要优先为项目学生开放实验室、提供实验器材、图书资料,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对立项项目给予配套经费资助。
六、申报程序
1.项目团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3、4或5,一式一份),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按照申报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2.4月23日前,各有关学院将初审合格项目的申请书和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情况学院汇总表(见附件6)报送至本科生院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2办312室),同时提交电子版。请将电子版材料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文件名为“学院名称-2015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文件包含:创新训练项目文件夹、创业训练项目文件夹、创业实践项目文件夹、自由探索项目文件夹、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项目文件夹以及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情况学院汇总表。项目申请书文件名:创新训练(或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自由探索、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国家级(或校级)-负责人姓名.doc。逾期不交或报送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立项基础、创新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拟定立项项目,网上公示后公布立项项目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项目管理
1.签订项目合同后正式启动项目,学校按项目合同划拨经费,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1年。
2.除创业实践项目外,项目要求在本科毕业前结题,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毕业后可更换负责人,或是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3.相关学院及指导老师要督促项目团队按计划实施项目,按期提交项目中期检查报告和结题验收报告、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项目成果交流展示活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因弄虚作假、管理不善造成经费使用不当、无故放弃项目、国家财产损失等现象,学校将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经费,情节严重的给予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纪律处分。
4.联系人:尹辉(电话:88830420)、韩雷(电话:88877983)。
5.其它未尽事宜,由创新与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请书
2.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请书
3.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请书
4.本科生自由探索计划项目申请书
5.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
6.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申报情况学院汇总表
本科生院
2015年3月23日